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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开展2021年6月份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1-06-30 10:05   文章来源: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委机关党委,委属各单位党委、支部:

各单位党组织要在全面实行党支部主题党日“5+N”模式的基础上,针对各领域党支部特点,建立健全党章学习教育制度,完善重温入党誓词、党员过“政治生日”等政治仪式,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就近就便用好红色资源和党性教育基地,做好党史的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6月份党支部主题党日原则上应于6月上旬完成重点学习内容如下。

一、规范5项内容

(一)诵读党章

(二)集中交纳党费

(三)学习党规党情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九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自觉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为建设绿色发展的美丽中部作出更大贡献。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视察河南时的重要指示精神,站在“国之大者”的政治高度认识和把握新发展阶段水利工作,树牢全国“一盘棋”思想,推动武汉水利事业高质量发展。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创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生态文明建设等领域改革作出的重要部署,结合武汉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2.认真学习贯彻省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工作会议精神5月26日,省党史学习教育第一巡回指导组进驻我市指导工作,并召开工作会议听取我市党史学习教育情况汇报。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省委第一巡回指导组组长赵凌云同志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及市委副书记、市长程用文同志对我市党史学习教育下步工作提出的有关要求,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安排上,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坚决防止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切实当好全省党史学习教育的排头兵和领头雁。要引导党员把“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内容,深入学习市委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确定领办实事项目,通过参加“我是党员当先锋”“我为群众解难题”“争做党员志愿者”“我承诺、我带头”等活动,结合岗位职责,为民服务办实事。

3.认真学习贯彻全市“拼抢实”落实季工作会议精神5月22日,全市“拼抢实”落实季工作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程用文同志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要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武汉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部署要求,发扬“英雄城市英雄人民”的英雄气概,强化“拼抢实”作风,确保上半年实现“双过半”。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认真学习贯彻会议精神,特别是程用文同志重要讲话精神,强化经济运行调度,聚焦重点企业、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因地制宜,定向调度;强化目标责任,按照时序进度,分析原因,制定对策;强化问题导向,完善支持企业做大做强的各类政策,抓实抓细项目投资;大力实施“七大提升行动”,全面推进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全国文明城市复查工作,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4.认真学习贯彻换届政策法规和相关纪律要求换届是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严肃换届纪律,规范做好换届工作,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人用人及管理监督干部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中国共产党组织处理规定(试行)》和中纪委机关、中组部、国家监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等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学习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的有关要求,通过集中研讨、重点发言等形式,开展1次专题学习讨论,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底线思维和风险防范意识。

(四)联系实际讲党课

按照党史学习教育的要求,所有支部书记均要在所在支部讲一次党史内容的党课。

(五)开展党务公开

结合本单位、本支部实际进行党务公开。各党支部通报每名党员到居住地社区开展服务次数、时长。

二、创新自选动作

1.开展“温誓词、忆初心、赠良言、送诤言”给党员过政治生日活动。组织全体党员重温入党誓词,为6月份入党的党员过好“政治生日”。

2.各支部党员要自学通读《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并根据“学深悟透”的要求,在学习的基础上,选取改革开放新时期、党的十八大以来的其中一个时期进行交流发言,党员数量较多的支部,可以选部分党员发言,其他党员提交书面发言材料,发言材料要真情实感,切忌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

3.各党支部要组织学习《市城管执法委关于持续推进处级干部联系服务规上企业的通知》,通报各处级干部对接服务规上企业情况。

4.各支部要在支委会、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中组织学习《市城管执法委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并研究通报各处级党员干部和其他普通党员干部的“我为群众办实事”项目确定情况和推进情况。

5.各党支部要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武汉地处长江中游城市群核心,在长江全流域生态安全格局、经济社会发展、长江文明传承创新中发挥着重要枢纽作用,水优势也是武汉决胜未来的核心竞争力,各党支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经济带发展和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

6.各党支部要组织学习《关于企业登记注册有关问题的通报》(武治庸办通报〔2021〕第3期)。

三、相关要求

1.规范《党员手册》填写。将应该填写的内容填写到位,如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交纳党费、“三会一课”、下沉社区、党课学习、“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等,具体内容参见《党员活动手册》中“党员活动记录说明”。支部书记签名要有评价,评价不能千篇一律、过于简洁,应实事求是。

2.支部书记讲党课提纲请各支部和委属单位到直属机关党委领取,用后及时归还。

3.各单位于6月底前将本单位各支部学习情况、图片报直属机关党委。要求每支部一张图片(原图),图片文件名格式为“主题党日时间+支部名称+实到党员人数(含借用党员人数)+缺席党员人数”。


联系人:孙通 联系电话:82708096




                                 直属机关党委

                                2021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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