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执法委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22-09-15 15:03 文章来源: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协调组:
《关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完成情况的通知》收悉,对照整改目标和措施,现将我委相关整改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反馈意见三十(省序号62):2015年,全市166个湖泊中,水质优于Ⅲ类的仅占4%,劣于Ⅴ类的高达23%;与2013年相比,30个湖泊水质变差。
整改措施:开展城市面源污染整治,加大水体周边控违力度;确保垃圾及时清运保洁;优化道路清扫方式,减少冲洗作业。
整改完成情况:
(一)开展城市面源污染整治
1.开展道路清洗降尘行动,在主次干道常态化清洗保洁基础上,按照“一路一策”要求实施精细化清洗降尘作业,有效控制扬尘污染。对全市全面加大46条渣土运输主要路段的清扫保洁力度,对36个重点路段加大作业频次和进一步加大作业力度,保障道路洁净见本色。
2.开展进出城道路、背街小巷、老旧社区等重点部位周末大扫除活动,截至目前全市共开展周末打扫除活动19次,共发动市、区、街环卫战线人员8.2000万余人次,清理各类暴露垃圾1.4100万余吨。
(二)优化道路清扫方式,减少冲洗作业
进一步加强精细化管理,在加强道路清洗降尘的同时,推行早晚高峰时段禁洒水、白天时段限制洒水、夜间时段全面清洗的“一禁一限一全面”作业模式。全面严格落实全市主次干道及道路附属设施常态化清洗作业,对各类道路污染问题及时整改,不断优化全市主次干道常态化清洗保洁方式。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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