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新区城管“首违不罚”显温度 优化营商在行动
发布日期: 2025-03-19 17:26 文章来源: 武汉交通广播
3月16日,在武湖街道梅教街附近,长江新区城管局执法人员巡查发现,一辆正在行驶的垃圾清运车,其车载垃圾箱没有关好,有漏洒生活垃圾的风险。
执法人员发现后,立即向驾驶垃圾清运车的张师傅进行普法教育,“根据《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的企业应当做到用于收集、运输城市生活垃圾的车辆密闭、完好和整洁,您把垃圾箱敞着容易造成垃圾漏洒污染路面。请您马上整改,以后记得一定要保持运垃清圾车辆在运输途中密闭作业。”
△垃圾清运车垃圾箱未密闭,执法队员开展执法工作
“车子刚从公司清洗出来,想着是空车就没关严,我马上整改。”张师傅按照执法人员要求立即关严了垃圾箱。
执法人员介绍到,由于司机师傅改正及时,情节轻微,又是首次违法,依据“首违不罚”清单,对该垃圾清运公司不予处罚。
△执法队员作出“首违不罚”决定,并进行普法教育
“这样的处理蛮有温度。”垃圾清运公司负责人说,工人师傅们干活都任劳任怨,要是仅因一次小错被处罚,心里难免有“委屈”,“首违不罚”让他们既学到了教训,又感受到“温度”。
3月17日晚,长江新区城管局在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执法时,发现一渣土车在运处建筑垃圾时,虽然办理了市区建筑垃圾核准处置手续,但运输车辆未随身携带审批资料,根据《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应该对运输公司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渣土车司机未随身携带审批手续,执法队员开展执法工作
“师傅,刚才您同事把手续资料补送过来了,以后记得跑运输要把相关手续随时带在身上,因为您此次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的行为已违反《武汉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六项,但鉴于你们是首次违反、情节轻微,且已及时改正,依据“首违不罚”清单,对你们不予处罚。”
△执法队员作出“首违不罚”决定,对司机进普法教育
近日,长江新区城管局在全区城管领域推行部分事项“首违不罚”执法模式,组织各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和相关科室集中学习了“首违不罚”相关政策。长江新区城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推行“首违不罚”是落实中央、省、市、区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也是践行《行政处罚法》修订精神的具体实践。下一步新区城管局将强化执法为民为企理念,积极推行服务型执法,深化首违不罚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激发市场主体经营活力,助力长江新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长江新区城管局组织各街道集中学习“首违不罚”相关政策
△长江新区城管局开展“首违不罚”培训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