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2014年生活垃圾服务费与水费合并征收的时间段为2013年11月至2014年11月。该段时间内采取与水费合并征收方式收取的生活垃圾服务费总计26265.84万元。
2、收费资金的分配办法按市城管委、市财政局制定的武城管[2011]76号文件执行。
3、根据合并收取工作实际,收费资金分配的时间为每年6月和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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