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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440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5 10:15   文章来源: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一、武汉市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现状

2011年我市被列为全国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城市,2013年6月《武汉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出台,2018年通过国家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验收。通过试点项目支持及近几年的努力,我市建成完善覆盖全市的餐厨垃圾收运系统和全市统筹的处置系统。

一是建立餐厨垃圾单独投放模式。根据实时数据统计,全市已签约登记餐厨垃圾产生单位4.3万余家,产生单位设置餐厨垃圾专用收集容器,对产生的餐厨垃圾单独存放和收集,不得与一次性餐具、酒水饮料容器等其他固体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不得随意倾倒、堆放,不得排入排水管道及相关附属设施、河道、公共厕所,不得投放到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

二是不断完善统一收集直运模式。采用市场化方式选择收运服务,全市现有餐厨垃圾收运车辆300台,规划收运线路263条,收运服务覆盖各区共8000余个集中收运点位,收运量达900吨/日,收运作业单位采用直运模式,对小餐饮集中区域采取转桶收集、换桶收集、集中并点等不同的收运模式,沿路收运、密闭运输至指定的餐厨垃圾处置厂,推行电子联单实现信息化全闭环管理流程。

三是健全合理调度集中处置模式。目前,我市建成运行的4座餐厨垃圾处置厂,设计处理能力1100吨/日,另外还有200吨/日应急处置设施备用,设施处置能力能够满足餐厨垃圾收运量的处置需求。处置厂均采用了以“预处理+湿式厌氧发酵+沼气利用”工艺。餐厨垃圾经过厌氧发酵后产生的沼气经锅炉燃烧用于发电,锅炉余热厂区自用。

四是持续拓展资源化利用渠道。2023年,餐厨垃圾处置厂总发电量1199万千瓦时/年,其中自用电量791万千瓦时/年,占比66%,上网电量408万千瓦时/年,占比34%;预处理后餐厨垃圾经三相分离机、高温蒸煮分离出的废弃油脂全部出售给国内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再加工综合利用。2023年提炼废弃油脂11552吨,油脂提炼率达4.15%;预处理分拣出的生活垃圾,运送至生活垃圾焚烧厂协同焚烧处理;沼渣干化综合利用制肥,沼液经污水处理达标后纳管排放。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健全收运处置监管体系。为规范餐厨垃圾收运处置,确保管理有规可循,2020年以来,武汉市印发了《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三年实施方案(2022-2024年)》《武汉市2024年生活垃圾分类提质增效工作方案》《武汉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同时,利用信息化平台,建立信息化管理机制,落实本底数据动态更新,确保收运处置信息真实准确,着力完善武汉市餐厨垃圾统一收集运输,集中处置能力,逐步完善餐厨垃圾从源头到终端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闭环。

二是提升源头减量水平。做好源头减量提质分类工作,明确推进厨余垃圾源头减量等具体工作任务,继续提倡“光盘行动”,从源头减少餐厨垃圾的产生。直接对餐厨垃圾进行强制定点投放,并结合撤桶并点和桶边督导,做好相应监督工作。鼓励就地处理餐厨垃圾,继续推动机关事业单位食堂和大型餐饮企业安装三项分离装置和就地处理设备。联合市级相关部门加强社会共治共管,引导武汉市餐饮协会和各类餐饮商会积极倡导践行餐饮解约,在源头上实现餐厨垃圾减量化。

三是营造良好工作氛围。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原则,有效借助各类新闻媒体广泛开展餐厨垃圾管理相关的政策法规的宣传,鼓励社会各界和群众参与监管,积极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强化宣传发动,分别对辖区餐厨垃圾产生、收运、处置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宣传,督促其学习掌握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的具体要求并严格遵照执行。强化问题曝光,对群众举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餐厨垃圾相关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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