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20240313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日期: 2024-09-25 10:17 文章来源: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完成调查研究
针对您提出的对“高架桥下的空间进行一次普查”的建议,我委已组织对全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进行普查,经调查,目前我市城市桥梁共696座,其中具有桥下空间利用价值的城市桥梁202座,目前我市桥下空间利用主要以地面道路、绿化等利用为主,局部作为游园、体育场、停车场、市政管理用房等其他利用形式。对比其他城市先进做法,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存在利用形式单一、利用亮点较少、利用标准不高等问题。
(二)制定工作方案
针对您提出的“加强部门联动”的建议,我委牵头制定了《武汉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整治及试点利用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确定了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的工作目标为:发掘可用空间、激活灰色空间、打造特色空间。整治利用原则为:安全至上、公益优先、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并明确了各项任务的具体责任单位,目前我委正结合各区、市直部门及相关单位意见,拟对《方案》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市政府批准实施。
(三)编制统一规划
针对您提出的桥下空间“利用率不高”、“缺乏统一规划”问题和“缺啥补啥”、“与环境协调一致”的建议,我委组织市规划院完成了《武汉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规划》编制工作,明确了我市桥下空间一环景观为主、二环景用融合、三环功能为主的总体利用布局,为统筹利用全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提供依据。
(四)出台技术标准
针对您提出的桥下空间利用的安全环境问题和“注意减少施工破坏”的建议,我委组织编制了《武汉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技术导则》,主要是明确桥下空间利用的技术要求,包括对桥梁结构进行安全防护、对环境进行美化等,同时提出桥下空间利用的负面清单,保障桥下空间使用符合“安全至上”的原则。
(五)加强利用管理
针对您提出的“桥下空间缺乏安全感”问题和“强化桥下空间常态化管理”建议,各部门针对性采取工作措施。一是保障通行安全。市公安交管局积极优化桥下通行秩序,完善标志标牌,保障安全通行。二是强化园林养护。园林管理部门对全市桥下空间绿化实现全覆盖养护管理。三是保障桥梁安全。我委组织各桥梁管理单位,按照规范要求开展桥梁(含保护区)巡查管理。四是长效规范管理。在《方案》中明确桥下空间“规范管理”原则,由桥下空间使用单位承担安全利用主体责任,城管、园林、水务、体育、公安交管等按部门职责履行相应监督管理职责,各区负责辖区内桥下空间违法违规问题整治,确保桥下空间规范利用和长效管理。
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在已完成上述工作基础上,我委将会同市规划、园林、公安交管等部门,进一步推进全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利用工作。
一是加强工作协同,积极开展桥下空间利用方案审查、建设管理等工作,支持科学合理利用我市城市桥梁桥下空间,尽快完成各项任务安排。
二是按照报批的整治利用方案,加强各项工作落实,积极推进试点利用项目,积累管理和技术经验,进一步推动全市桥下空间利用上一个新台阶。
三是结合武汉市大江大湖大桥特色,加强桥下空间利用宣传,形成良好的整治利用氛围,促进桥下空间利用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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