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用天然气元月1日起实行阶梯价格
发布日期: 2016-01-11 15:44 文章来源: 无
1月1日起,武汉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天然气执行阶梯价格,第一档用气量最高360立方米,执行2.53元/立方米现价,第二档、第三档气价每立方米分别为2.78元和3.54元。武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测算,全市85%用户不受阶梯定价影响。
具体看,第一档年用气量0-360立方米/户,每立方米2.53元;第二档年用气量360—600立方米/户,每立方米2.78元;第三档年用气量600立方米/户,每立方米3.54元。各档气量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气价执行周期以1月1日到12月31日为周期。按国家发改委要求,用气量在年度周期内不累计、不结转。
预付费用户刘女士昨日刚购买了2016年的气量,天然气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这部分卡表用户按用户累计购气量执行阶梯气价;后付费超标结算用户,按燃气经营企业累计抄见气量执行阶梯气价。
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当地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气表为单位。
针对人口多的家庭,需要以户口本、暂住证和居住地社区证明为准,按每户4人的平均气量,以实际人口数计算各档气量,比如5口之家,第一档气量0—450立方米、第二档气量450—75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750立方米以上;6口之家第一档气量0—540立方米、第二档气量540—900立方米、第三档气量900立方米以上。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社区组织工作用房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照第一档和第二档平均气价执行,销售价格2.66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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