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估办法》解读
发布日期: 2025-07-18 11:40 文章来源: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为推动我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以下简称共享单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加强共享单车停放秩序管理,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制订了《武汉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评估办法》(以下简称《评估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解读:
一、出台背景
目前我市共有共享单车经营企业3家,分别为摩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美团)、武汉哈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哈啰)、广州骑安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青桔)。根据《武汉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共享单车管理职责主要由交通运输、城管、公安交管等部门承担,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秩序管理由市城管执法委和市公安交管局负责。2025年5月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由我委牵头开展共享单车服务质量评估,结合评估结果动态调整各共享单车企业投放配额。为提升我市共享单车服务水平,科学公正开展服务质量评估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我委联合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制发《评估办法》。
二、主要内容
《评估办法》共5章17条,主要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评估范围和周期。《评估办法》适用于武汉市范围内共享单车经营企业的服务质量评估。我委会同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交管局组成评估小组,启动评估工作当年每季度开展一次,之后原则上每半年开展一次评估工作。市场供需或企业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可组织实施临时评估。
(二)评估内容。包括经营静态评价、运营动态评价、加减分项目。经营静态评价主要评价企业服务情况,由市交通运输局评估;运营动态评价围绕电子编码牌、电子围栏、潮汐点位、路面停放秩序管理和群众评价、交管处置等六个方面,由市区城管部门和市公安交管局评估;加分项为市级以上政府部门、媒体正面宣传报道及开展公益活动等;减分项为市级以上负面信息或舆情、区级以上政府部门通报批评等。
(三)评估方式。评估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基准分值100分,85分及以上的为优良、70分(含)至85分之间的为合格、7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按月开展评估的子项,评估周期内得分为每月得分的平均值。评估设置奖励配额,由各企业拿出现有配额量的10%作为奖励配额;同时设置流动红旗,在全市总配额量预留3万,由各企业按配额比例分摊。
(四)评估结果应用。各企业根据评估等级和得分排名,参与奖励或流动红旗配额分配。评估等级为优良的经营企业,根据得分排名参与奖励配额分配;等级为合格的经营企业不参与分配;等级为不合格的经营企业扣减该企业配额数的10%作为奖励配额。结果应用具体条款详见《评估办法》。同时建立区域配额调整机制,经各区报市级部门研判同意后,由各区调整相关企业在该区的投放量。
三、实施时间及有效期
《评估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为3年。
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