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6-09-08 15:22 文章来源: 武汉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
8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施行。8月27日,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据该法开出全区城管领域首张行政处罚罚单,对一起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实现了新法在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领域的首例适用,彰显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层执法实践。
8月19日上午10时30分,武汉市黄陂区城市管理执法局接到市民举报:“盘龙城腾龙大道盘龙湾梅苑正对面空地处,有人正在随意倾倒抛洒建筑垃圾”。执法人员快速响应,10分钟内赶赴现场,当场查获正在使用三轮车倾倒装修垃圾的当事人。经查,当事人称该处空地坑洼不平,为了方便朋友停车,想出装修垃圾垫路之策。当事人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主动完成整改。
8月25日,黄陂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立案通知书》《调查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正式启动立案查处程序。截至8月27日,因当事人自愿放弃陈述申辩权利,黄陂区城管执法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处罚决定作出后,当事人积极配合履行法定义务,已全额缴纳罚款,并准备将倾倒在空地上的装修垃圾全部清运至附近小区指定装修垃圾收集池,等待集中清运处理。
黄陂城管部门表示,此次行政处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正式生效以来,黄陂城管依据该法查处的首例案件,标志着新法正式落地基层生态环境治理一线。(撰文/万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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